江苏省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江苏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到2023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平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控制在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控制在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率达25%以上。

二、实施办法   

《意见》明确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工作责任书。
《意见》提出对学校、家庭和相关的八个部门等在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行动上,提出了具体责任、措施和办法,倡导和推动家庭、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儿童青少年视力保卫战中。
《意见》提出建立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每年省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并向社会公布,对工作不力、近视率居高不下且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适时进行工作调度,或约谈相关负责人。

三、部门职责    

省教育厅:成立省级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体育局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和条件,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
省卫生健康委:进一步规范近视诊疗工作,组织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眼保健及眼科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省体育局: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省财政厅:合理安排资金,积极支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各项活动,着力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同时,《意见》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局等部门的相关职责也做了明确说明。

四、强化学校综合干预    

充实保健机构:可采取聘用、购买服务、返聘等方式聘任卫生技术人员,充实学校卫生保健队伍,确保每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改善视觉环境:使用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落实教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从2019年开始,在全省实施学校教室视觉环境达标工程,通过三年的努力,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课桌椅分配符合率达90%。增加校园绿色覆盖率。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拓展科普宣教: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家校互动形成合力。
科学保教保育: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教师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其他电子产品一律不得使用。
减轻学业负担: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加强考试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测试)。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推行阳光体育: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培养良好习惯: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教师要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并正确掌握执笔姿势,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控制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最后,《意见》指出,应加强各类保障措施,积极推进防控试点,加大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级、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的指导,支持试点地区探索建立融健康教育、监测预警、综合干预、跟踪管理等内容为一体的长效防控机制和市、县、乡联动的分级防治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开展,强化综合防控效果。逐年遴选建设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或特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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